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现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包括居住证申领人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相片、《居住证申领审批表》(请点击下载)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其中: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同时,省级相关业务系统中应当有公民在居住地的持续有效半年以上的居住登记信息,包括公民或委托他人申报以及公安机关通过信息采集、共享等方式自行登记的居住或者从业信息。居住、从业、就学信息登记起始时间全市跨区县市认可,不需要重新计算。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要认真审验申领居住证的证明材料和居住登记信息,符合申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在管理系统录入居住登记及制证信息。对申领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居住证申领审批表》由派出所统一报分局人境大队,符合办理条件的,人境大队在10日内制证。10人以上批量办证还需报呈主管局长审批。证由派出所统一领取或申办人个人凭回执单到人境大队领取,填写发放登记表。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1、申领人居住登记已满半年,且申领地址与登记地址一致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农村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2、申领人居住登记已满半年,但申领地址与登记地址不一致的,派出所应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办结。
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办事地址及联系电话详情请点击 办事机构一览表。
0734-8208111
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
已领取居住证且需要在珠晖区连续居住的,应当每年办理一次居住证签注手续。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递交相关材料、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原件,直接办理签注手续,当场办结。
办理签注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
在居住证每满1年前一个月内办理,当场办结。
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办事地址及联系电话详情请点击 办事机构一览表。
0734-8208111
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
已在本区内办理过居住证,因遗失、损坏等原因需要补领、换领的。
包括居住证申领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填写《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项目变更申请表》,申请换领的还需提供原居住证。
受理、审核、制证、发放等流程与居住证申领流程一样。办理换领居住证时,需归还原居住证。
换领、补领居住证应缴纳证件工本费。
1、申领人居住登记已满半年,且申领地址与登记地址一致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农村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2、申领人居住登记已满半年,但申领地址与登记地址不一致的,派出所应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办结。
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办事地址及联系电话详情请点击 办事机构一览表。
0734-8208111
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
珠晖区内的流动人口在办理了居住证之后,发生了个人信息变更,如:申请人的身份证姓名与所持的居住证姓名不一致;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与所持的居住证的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申请人现居住地地址与所持的有效居住证地址不一致。
1.居住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填写《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项目变更申请表》,填写完毕后,连同带来的居住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起递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给你办理后会将身份证原件交还于你,并当场会告知你何时可以来拿新的居住证,具体审核、制证、发证流程与初次申领居住证流程一致。
办理居住证变更手续,应缴纳证件工本费。
1、申领人居住登记已满半年,且申领地址与登记地址一致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农村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2、申领人居住登记已满半年,但申领地址与登记地址不一致的,派出所应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办结。
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办事地址及联系电话详情请点击 办事机构一览表。
0734-8208111